尝试用第一人称写了一下,感觉我好像越写越癫是能说的吗?
我叫法露茜。如果我脑海中那些如同碎玻璃般的记忆没有出错的话,我今年应该十一岁了。
十一岁,在外面那个被阳光眷顾的世界里,或许还是个能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纪。但在这里,在这座永远弥漫着绝望与狂热的角斗场里,十一岁,意味着我早晚是一块成熟的肉,一块可以被推上角斗台、为了那些贵族们的欢呼而互相厮杀至死的肉。
然而,我得救了。
今天是极其特殊的一天,这是我当上斗场老板助手的第十四天。十四天,整整三百三十六个小时,这是我从有记忆以来,度过的最开心、最像一个人的一段时间。
我不用再蜷缩在那个阴暗潮湿的角落里,更不用每天都在恐惧中颤抖,担心下一个被叫到名字、被推上斗场的人会是我。
我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小房间,虽然只有几平米,虽然墙壁依然渗着冰冷的水珠,但那里有一张铺着干草和破旧绒毯的床。我甚至分到了一套新衣服,穿上它的那一刻,我感觉粗糙的布料摩擦着我皮肤的感觉,比我梦中想象过的任何丝绸都要美妙。
我感觉自己似乎和他们不一样了。
当我在曾经住过的地方走过,那些曾经和我挤在一个“笼子”里的预备斗士们,现在只能用一种敬畏、恐惧甚至是嫉妒的眼神仰视我。他们像是一群待宰的羔羊,而我,已经成了握着羊圈钥匙的牧羊犬。
是的,只要继续服从命令,我就可以过得更好。
这是我在这十四天里,用我十一岁的大脑总结出的唯一的、绝对的真理。
老板是个残忍的男人,他的声音如同雷鸣,他的命令就是这座角斗场的法律。只要毫无保留,百分之百地听从他的命令,我就能避开在台上厮杀至死的结局,我就能继续吃着每天发放的食物,我就能继续活下去。
每天清晨,我最大的任务,也是我最享受的任务,就是向那些预备斗士们宣读规矩。
我站在一个木箱上,努力让自己的脊背挺得笔直,居高临下地俯视着那一双双在黑暗中闪烁着浑浊光芒的眼睛。
“斗场的规矩很简单,你们一定要记住。”我拔高了音量,模仿着老板那种不容置疑的语气。
“第一条,”我停顿了一下,目光扫过那些瑟瑟发抖的瘦弱身躯,一种病态的快感从我的脊椎一路攀升到大脑,“不许私自离开斗场,从犯与主犯同罪!”
念这些规矩的时候,我觉得自己风光极了。我在享受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,我看着他们因为我的声音而颤抖,看着他们把我的话当成生存的唯一准则。
我终于明白,只要服从,只要将自己变成老板手中最听话的工具,就能收获到我做梦都不敢想的一切。按照那些偶尔来到后台的大人们的说法,这种让人着迷的东西,叫做权力和地位。
我以为这种幸福会一直延续下去,只要我永远不犯错,只要我永远服从命令。
直到那天夜里。
一只干枯的、满是污垢又瘦弱的小手从铁栅栏的缝隙里伸了出来,死死地抓住了我的衣角。
我吓了一跳,下意识地躲开,但当我转过头时,我看到了一个女孩的脸。她看起来比我还要小,大概只有八九岁,她的身体很瘦,看起来一碰就要倒了。
“求求你……”她的声音微弱得像是一只快要冻死的幼猫,带着浓重的哭腔,“放我走吧……”
她哀求我放她离开。她拉着我的衣角,枯瘦的手指用力得骨节泛白,仿佛那一片粗糙的布料是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根稻草。
她哭了很久,很久,很久,很久……
时间在那一刻仿佛凝固了。按照规矩,按照我每天早上大声宣读的、被我奉为圭臬的规矩,我应该一脚踹开她,然后向老板报告她有逃跑的企图。这样,我还能获得老板的赞赏,证明我的绝对忠诚。
可是,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。也许是她眼中的那种绝望太像十四天前的我,也许是她微弱的哭声在这个死寂的地狱里显得太过于凄厉,又或许,是我在那一刻被某种名为“怜悯”的致命毒药侵蚀了大脑。
鬼使神差地,我放她离开了。
看着她消失的方向,我如梦初醒。我干了什么?
我放走了她。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,我为什么要为了一个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的、完全不相干的人,违背我收到的命令?违背我每天早晨亲口教给她们的规则?
那天晚上,我回到了我那个曾经让我感到无比幸福的小房间。我躺在那张铺着干草的床上,平时我会因为一天的疲惫而很快入睡,但今天,我却怎么都睡不着。
房间渗水的“滴答、滴答”声,此刻在我听来,就像是死神的脚步声。
“不许私自离开斗场,从犯与主犯同罪……”这句话像是一句恶毒的诅咒,在我狭小的房间里无限回荡。我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肩膀,在绒毯下抖得像筛糠一样。
我开始后悔,悔恨如同毒蛇般啃噬着我的心脏。我为什么要放她走?她活下来了,那我呢?我会失去现在的一切,我会回到那个臭水沟里,我会被剥夺这得来不易的“幸福”。
第二天,我彻夜未眠,顶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来到大厅。我极力掩饰着内心的恐慌,祈祷着那个女孩已经逃出了这座斗场,祈祷着没有人会发现笼子里少了一个即将赴死的祭品。
然而,在这个世界上,或许奇迹永远不会发生。我害怕的事情,还是发生了。
中午时分,凄厉的警报声响彻了整个斗场。所有的预备斗士、守卫,甚至包括我这个“老板的助手”,都被命令聚在一起。
她被抓回来了。
当那个女孩被守卫拖到场地中央时,我的呼吸都停滞了。她没有逃掉。她原本就虚弱的身体此刻像是一滩烂泥一样瘫在地上,只有胸口还在微弱地起伏着,证明她还是个活物。
老板站在高高的看台上,他的脸色阴沉,那是一种权威被挑衅后的暴怒。
等待她的,自然是严厉的处罚。不,那已经不算处罚了,那是处刑。一场残忍又可怕的公开处刑。
那个昨天晚上还在拉着我的衣角、祈求活下去的女孩,就在我面前,倒在了地上。
当然,在她之后,就是我。
“从犯与主犯,同罪。”老板的目光越过那滩肉泥,如同冰冷的毒蛇般锁定了站在前排的我。他的声音不大,却在瞬间抽干了我全身的力气。
守卫大步走过来,抓住了我的胳膊。
我不安又恐惧地站在那里,但我却不敢躲,也不敢跑。
为什么不敢跑?在那一瞬间,我的大脑似乎超越了对死亡的恐惧,达到了一种病态的清明。
或许是她的经历,她那血肉模糊的下场,让我对“违背命令”的后果有了一种刻骨铭心的认知。她就死在我面前,死得那么惨烈,那么毫无尊严。她是因为试图逃跑、试图打破老板的规矩才落得这个下场。如果我现在转身逃跑,我就是在违抗老板让我“受罚”的命令。
逃跑,就是最严重的违规。所以我不敢跑,我怕因为我的逃跑,会引来更恐怖的惩罚。
我几乎觉得自己要死了。眼前的世界开始变得模糊,血红色和黑暗交织在一起。
不过,我最后忍住了。
我死死地咬住自己的嘴唇,直到嘴唇被咬烂,鲜血流进嘴里。我在心里拼命地告诉自己:这是我应得的,这是我破坏规则的代价。只要我不死,只要我承受住这规则的惩罚,我就能重新回到那个安全的体系里。
我就这样承受着地狱般的折磨。但可悲又可惜的是,那个女孩没忍住,她死了,变成了一滩烂肉。而我,撑着一口气,用一种连我自己都感到恐惧的顽强意志,站在那里。
在那种极端的痛苦中,我的脑海中竟然没有在想我那几乎致命的伤势,也没有在咒骂老板。
我看着地上那滩女孩留下的血迹,一个疯狂的念头开始在我的脑海中生根发芽。
如果我当时拦住了她,是不是她就不会死了?
是的,如果我没有打开那扇门,她至少还能活一阵子。
如果我当时拦住了她……
如果我不曾心软,如果不曾违背老板的命令……
如果我的手段和态度,再严厉一些……
如果在她抓住我衣角的那一刻,我就用皮鞭抽烂她的脸,让她彻底打消逃跑的念头,她是不是就不会经历今天这地狱般的处刑?
是我的错。是我的心软害死了她。
可惜没有如果。那条弱小的生命,就这样死在了所有人的注视下,死在了这无可违逆的规则之下。
“都是因为她不守规则。”
在这场行刑的最后,在我彻底陷入黑暗、失去意识的前一秒,我听到了老板冰冷的声音。这句话,就像是一把烧红的刻刀,伴随着那撕心裂肺的剧痛,深深地刻进了我的灵魂深处。
我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月。每一天,身体的痛苦都在折磨着我,但同时也像是在淬炼着我。老板的声音似乎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,好几天都是那样。
“都是因为她不守规则……”
“都是因为她不守规则……”
一直到我痊愈之后的某一天。
我站在曾经自己受罚的地方,站在那个曾经浸透了女孩鲜血,也浸透了我自己鲜血的地方。
不过这次,行刑的是我。
这次,我亲手抓了一个逃跑的孩子。
“都是因为他不守规则。”
我的声音在安静的斗场中响起了。那声音明明还是我的,却也不像我的了。
我看着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、趴在地上昏倒过去的男孩,转过身,面向那些正用惊恐的眼神看着我的预备斗士们。
“只要你们听规则的话,就不会有任何事情。”
我大声地向他们宣告,将这句话奉为我生命中的绝对真理。我不仅自己深信不疑,也希望他们能尽早明白这个道理。我以为,只要这样,只要我足够严厉,只要他们都被恐惧彻底打垮、变得绝对听话,他们就都能因为“听话”而活下来。
我在这条名为“绝对服从”的道路上越走越远。我成了斗场里最可怕的监工,我对待那些企图反抗或逃跑的预备斗士,比守卫还要残忍。因为我坚信,我是在用铁血的手腕,维护着他们生存的唯一可能。
然而,在这个世界上,即使是地狱,也有崩塌的一天。
斗场被解放了。
我一直依赖的规则,被粉碎了。
军官大声地宣读着一份文件,斗场是非法的!压迫卡戎成了不可饶恕的罪行!你们所有人,都自由了!
所有人开始疯狂地欢呼,他们拥抱在一起,痛哭流涕。
而我,迷茫地站在那里。阳光刺痛了我的眼睛,周围的欢呼声在我的耳中变成了杂乱无章的噪音。
自由?什么是自由?
我不想要自由。自由意味着没有规则,没有命令,没有方向。如果不用服从,那我该怎么活下去?
我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恐慌,那是一种信仰崩塌的空虚感。我像一个被遗弃的牵线木偶,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。
就在我的精神即将彻底崩溃的时候,忽然,几个负责解放斗场的士兵的闲聊传进了我的耳朵。
他们正在抱怨长官的某些指令过于繁琐,其中一个正在擦拭枪管的士兵冷哼了一声,不耐烦地说道:“想那么多干什么?上面的大人物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。军人嘛,只要服从命令就好了。长官让我们朝哪开枪,我们就朝哪开枪。”
“军人……只要服从命令就好了。”
这句话,就像是一道划破黑暗的闪电,瞬间劈开了我混沌迷茫的大脑。
是啊。服从命令。
我猛地抬起头,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士兵身上那身笔挺的、象征着荣耀的军装。
我没有错。错的只是我服从的对象不够强大,错的只是老板的规则被更强大的规则推翻了而已。但“服从命令”这个核心逻辑,这个能在乱世中保全性命、甚至获得权力的真理,永远不会变。
借着新颁布的宽容赦令,我顺利进入了军校。
这里很大,这里很安全,这里的规则,是不可被战胜的帝国意志。
我穿上了崭新的军校制服。每天清晨,我依然站得笔直,但在我面前的不再是斗场里的奴隶,而是和我一样的军校生。
“明白你的任务了吗?!”教官的怒吼在操场上回荡。
“明白!长官!”我大声地回答,声音响亮,没有一丝犹豫。
我看着教官满意的眼神,嘴角勾起了一抹细微的、冰冷的弧度。
在这个庞大而精密的战争机器里,我终于找到了我最终的归宿。
我不需要思考,不需要怜悯,不需要去区分对错。只要把我的灵魂完全交出去,只要把自己变成长官手里最锋利的刀。
只要服从命令就好了。
是的,只要服从命令,就足够了。

那一抹鹤顶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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