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男人搓搓手,掌心早已被冷汗浸得发黏。他感到有点冷,压了压磨得发白的帽檐,又拢了拢颈间皱巴巴的衣领。今晚难得没有下雪,没有刮风,是个连空气里都裹着细碎暖意的好夜晚。
像这样难得的好夜晚,也许应该尽早回家去,暖上一罐小麦粗酒,一口饮下肚,哦不对,也许要给女儿准备明天的玩偶,给妻子讲一讲工位上发生的有趣的事,比如说老杜什,他老糊涂了经常干点令人苦笑不得的蠢事,他的胡子很长的,很长,以至于藏得下他的刮胡刀,藏住他总念叨着找不着的烟袋,藏住那些数不清的、让人哭笑不得的蠢事。
“哈!”男人忍不住笑了一声,接着向周围看看,没有人,没有人但他还是掩饰尴尬地咳嗽了两声。说实话,男人并不讨厌老布什,在老布什还不老的时候,在自己还是一个毛头小子的时候,是老布什给过他半块窝头,是老布什在他被欺负时挥着老拳头护着他。他想着哪一天把孤独又糊涂的老布什接到自己家,轮到自己照顾他。
想到这儿,男人笑了笑,他觉得自己是一个善良的人,还不错的人。但是老布什没等到那一天,有人说他喝醉了酒,一头栽进了城边的下水道;有人说那水寒得能冻裂骨头,下水道里全是乱窜的老鼠,就算有尸体,也早被啃得找不着了。男人也没敢去找。
男人忽然停住脚步,抬手挠了挠根本不痒的后脑勺,又砸吧了两下干瘪的嘴唇,喉间涌上一阵酸涩的空落。 这时候有酒多好啊。过去几天的这个时辰,他都泡在酒馆里,灌下一壶又一壶的劣酒,喝到舌头麻木,喝到感觉不到嘴唇的干裂,喝到能暂时麻痹那些钻心的痛。可现在,他不在酒馆,不在家的火炉边,而是站在一栋灯火通明的豪宅外 —— 一座正举办盛大宴会的宅邸。哦,别多想,这当然不是男人的,男人也并没有被邀请——相反,他是偷偷溜进来的。
男人觉得自己是一个守法的好公民,对,是的,就和其他守法的公民一样,但今天,今天破例。男人必须要进到未被邀请的宴会里,门口依然有很多守卫,当然,他早就料到了这一步。那些守卫看似警惕,实则骨子里透着和平年代的懒散,只要稍作周旋,就能混进去。他甚至想好了无数种法子:从二楼爬满藤蔓的外墙翻进去,敲晕一个落单的守卫扒下他的制服顶替,或是往远处扔块石头,把这些养尊处优的家伙全引开。男人想着这些可能发生的英雄事迹,不由得心潮澎湃起来,是的,他一直是一个老实的公民——呃,他的意思是,守法的公民也是会点手段的对吧?
“嘿!先生!要参加宴会就出示邀请函!别在这儿瞎转悠!”
男人英雄的梦碎了,好吧,看起来这些守卫还没有那么草包。
“嘿!先生!你在那里做什么?过来!”
男人顿了顿,他想自己没有退路了,只好迈开步子。多好的夜晚啊,没有雪,没有风,本该温一壶酒,和妻女围在桌前吃顿热乎的晚餐,或是在门口堆个圆滚滚的雪人,让女儿骑在自己脖子上捏雪团。
“嘿!先生!出示邀请函!”男人没理眼前即将不耐烦的守卫,而是自顾自地继续向前。他的目光掠过守卫身后那片亮着暖光的宅邸,心里只剩一片荒芜。
“先生!停下!你没有邀请函的话,就请离开!根据帝国法,未持有主人邀请函而擅自进入私人宅邸的,属于侵犯他人财产!”男人面前的守卫掏出来警棍,在空中挥舞了几下。像这样难得没有下雪,没有刮风的好夜晚,他应该去看看老布什,一如往常的把妻子多做的那份食物送过去。
可这些事,他都做不到了。就算有这样温柔的夜晚,他也回不去了。
那晚,除了男人,谁也不知道的那晚,醉醺醺的老布什拿着一壶好酒,这是他为数不多记得自己生日的一夜,酒被同样醉醺醺的士兵抢走,被打晕,接着被抛到冰冷的下水道了。上周,女儿只是逛街时,为了捡掉到地上的玩偶,不小心磕到了一个从不看路的贵族。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磕碰,那个贵族连眉头都没皱一下,身边谄媚的士兵就直接拔枪,一枪打碎了女儿的脑袋。前天,自己的精神失常的妻子不知道为什么突发奇想,大晚上的去原野上,被狼群叼走了,找到她时,只剩下衣服碎片了。他抱着那堆碎布,哭到嗓子出血,却连一句安慰的话都听不到。
他是一个老实的公民,事实上也是如此,这份老实,这份30多年的老实,带来了他的一切,一份薪水不高却稳定的工作,一个照顾了自己童年的长辈,一个爱自己的妻子,一个最可爱的女儿。他不明白的是,为什么他突然失去了一切,把所有攒下的钱都买了酒一股脑全喝了,喝到胃出血,喝到意识模糊,他也想不通,就算是现在也想不明白。
“你还看不出来吗?这个穷家伙,是个流浪汉,不知道是从哪个地方的狗洞钻进来讨饭吃的!随便给他点剩下的面包吧。”“我可没耐心喂流浪汉,敲几棒子他就跑了。”守卫不怀好意地咒骂着。
男人没理会马上走过来的守卫,而是摸索着怀里的那本书。
是的,是这本书。如果没有这本书,这样的夜晚,他大概还会泡在酒馆里,醉生梦死。这本奇怪而且看起来有点恶心的书,是他醉醺醺的时候在一个小巷子里发现的,换做是平常的他——守法的好公民,是绝对不会翻开的,但他鬼使神差的翻开了。书上的内容很奇怪,前半是被暴力涂抹过去的类似儿童涂鸦的画画,他的已故的女儿肯定会喜欢,后面则是似乎被血侵染的,镶嵌着肌肉、组织的由粗劣的针线缝出来的东西。男人一阵反胃,也许是过多的酒精的缘故。也许是过多酒精的缘故,男人祈祷,因为他看到书上长出一张嘴巴,里面飘来沙哑而又癫狂的女声,像毒蛇一样缠上他的耳朵,蹂躏着他三十多年的人生,撕扯着他每一根神经。她告诉他,他的痛苦不是偶然,她能给他一个方法 —— 一个不算复仇的复仇,一个让那些高高在上的人,付出代价的方法。
“滚!”守卫举起警棍,就要砸下来了!
如果女儿还在,她一定会跺跺脚发脾气,这不是一个好爸爸该做的事。
男人没有闪躲,而是用额头狠狠地迎了上去!他趁守卫愣神的瞬间,一把攥住对方的手腕,狠狠咬在对方的鼻子上,牙齿嵌进皮肉里,腥甜的血味在口腔里散开。
如果妻子还在,她一定会端着刚做好的罗宋汤嗔怪自己,这不是一个好丈夫该做的事。
另一个守卫瞬间愣住,显然没料到这个看似懦弱的流浪汉会突然暴起。“妈的,是个疯子!”
“快追!他闯进去了!”
如果老布什还在,他一定会狠狠敲一下的自己的头,前提是他清醒的话,这不是一个好公民该做的事。
男人闯进去,撞开了大门。一股浓稠的香味随着刺眼的灯光钻进他的大脑,眼前是一群浓妆艳抹的人,他们依然眼前是衣香鬓影的人群,他们端着酒杯,攀谈着,笑着,咀嚼着精致的点心,对他这个浑身是血的闯入者,连一个正眼都不愿给。有人瞟见他,也只是嫌恶地让开。男人有点失望,他本来以为自己能改变什么。至少能让这些高高在上的人,低头看看他的痛苦。
“*你的!老子要毙了你!”身后是大声唾骂的守卫。
男人没有退路了,或者说男人一直以为自己有他退路——在他作为卡戎,刚出生就被遗弃在贫民窟的时候?在老布什把他从垃圾堆里捡回来,给他一口饭吃的时候?在他和妻子拜堂,许下一生一世的承诺的时候?在他抱着女儿,给她讲童话里的公主和骑士的时候?在他捡到那本诡异的书,听见那个女声的时候?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意识到自己一无所有,尤其是看到这些拥有一切的人们。憎恨,愤怒,不甘,杀意......不,男人有点欣喜,因为他内心深处的摇摆不定的那个老实人终于死去了,不,也许是十分欣喜。
他猛地冲进人群中央,那些人尖叫着躲开,像躲避瘟疫一样。“他是一个卡戎!”
“该死!卡戎是怎么进来的?那些饭桶守卫呢?”
他扯开自己的衣服,拿起一把餐刀,往血液早已凝固的胸口文字处补上了最后一笔。
随即天旋地转。
男人感受不到自己的身体了。但他没后悔,因为那本书早就这样告诉他,他也放弃了全身而退的准备,倒不如说能栽在这儿,他松了一口气。
眼前是惊恐的人群,他癫狂地笑了,他想就算是粉饰的脸也会露出那样丑陋的表情,看来这些所谓的索拉之民和我们没什么两样。他终于改变了什么,不是作为一个老实的守法公民,而是失去了父亲的,失去了妻子的,失去了女儿的,失去了一切的,小布什。
在意识消散的前几刻,他看到一个戴着巫女帽的卡戎女孩,穿着和内衬风格截然不同的破损外套,他看到一群绿色的蝴蝶正在吞噬人群的身体,他看到一个流溢着岩浆的巨大黑色身体,看到顶破奢靡的餐桌,踩踏尸体的一只红眼独角兽,看到一只用锐利尖爪撕扯人群的白色鸟类,紧接着,一道撕裂声带的、带着戏谑与疯狂的女声,在整个宴会厅里回荡:
“晚上好!各位令人恶心的女士们,先生们!”
“现在是餐余活动时间~”
“哦,收起你可悲的幻想!童话时间早就结束了!”
“现在,是鬼抓人游戏才对!”
“3 秒内没有跑到出口的可怜蛋们,会被刺穿哦?或者烤焦?或者碎成沫沫?或者摔成沫沫?”
“哈哈哈哈,不管怎么样,游戏开始啦!”

在这条世界线中,由于种种原因奥特赛德和维塔死去了,再次失去重要家人的菲娜酱疯掉了,仇恨吞噬了她,把自己做成了一本书。ooc设定是菲娜由此寄宿在了文字的世界中,只要怀着同样的恨意地写下“Seraph”就可以召唤坏巫师菲娜,召唤者以及周围的一切人群都会被夺取生命,而且只要那本书在,菲娜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死亡。因为主包把蓝色菲娜设定为主世界线,所以采用了菲娜的白色形态。Seraph是参考了一位up做的陀螺自创文字画上去的。

其实这条世界线,主包的想法变来变去,最开始是想画菲娜加入了邪教,变成了一个以救赎之名而施暴的杀人魔,后来觉得把自己做出一本书更爆,于是换成了一堆邪教徒向一本血肉之书跪拜,但感觉有点奇怪于是放弃了,接着想画书里的菲娜分裂成了两个人格,两个人格相对应,躺在一本玻璃质感的书里这种感觉,不过最后还是选用了故事感比较强的这一版 这是主包能想出来的最刀的世界线了还好并未发生

冰激凌
一朝一暮一岁岁
黑龙尼德霍格
我去,帅呀
夜莺千夜潭菲娜
恭喜你获得创作者标
灰羽毛
这集神了
蛙粉夏
1
窝法太子夏露露
我喜欢你
轩轩口意
哇……还有疯癫if线,这下真变鞋教徒了不过这个画的好好啊,喜欢
女狩月人洛洛
菲娜~
xc星辰
5
阿晓
1
海王星外天体
神了
伊心伊意
绯羽娜子
末药
来自废墟最华丽的演出,即将拉开序幕!
松露榛子
熬老头
水
你给我果赖
那种事情不要啊
超大杯猫猫
DAFDS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