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不见星光》

36 浏览 · 05-10 · 最后编辑于:05-10

一(二)

第三件事,是想念。


想念光。


想念颜色。


想念恋雪的脸。


这是最难学的一件。因为前两件事有标准答案——步子数对了就是对了,盲杖戳到障碍物就是该停了。但想念没有标准答案。


她想念到什么程度算“够了”?想念到什么程度算“疯了”?


她不知道。


她只知道,每天晚上的黑暗和每天的黑暗没有区别。以前闭上眼睛,她能想象蓝天、白云、恋雪的白衬衫;现在睁开眼闭上眼都是一样的黑洞,连眼睑的背面都变成了黑色。


有一天晚上,她半夜醒来,忽然想不起恋雪的眉毛是什么颜色的。


黑色的,还是深棕色的?


她拼命地想。


黑色的。对,黑色的。但她不确定了。她好像记得他的眉毛在阳光下会泛一点棕色,但她不确定那是真实的记忆还是她编造出来的。


她在黑暗里坐了很久,然后轻轻喊了一声:“恋雪?”


陪护床上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:“怎么了?”


“你的眉毛……是什么颜色的?”


沉默了几秒。


“黑色的。”


“阳光下呢?”


“……棕色的。有一点点棕。”


她长出一口气,躺了回去。


还好。她没记错。他还在这里,可以帮她验证。


但如果有一天他不在呢?


她不敢想这个问题。就像她不敢想他会结婚、会离开、会用那双带点棕色的眉毛对着另一个人笑。


她把这些都不敢想的事,一笔一划地刻进盲文日记里。


2012年10月3日,阴。


恋雪的眉毛是黑色的,阳光下是棕色的。他的左眉尾有一颗很小的痣,我以前怎么没发现?今天摸到的。他让我摸他的脸,说要让我“记住”。他怎么能说出这种话?他不知道听的人会心跳加速吗?还是他故意的?


恋雪,我好喜欢你!!


P.S. 今天他给我带了桂花糕,说是我出事那天想买的那家。他怎么还记得这种事。


出院后的日子,比在医院更难熬。


医院里到处是消毒水的味道,墙壁是白的,护士的制服是白的,连天花板都是白的——虽然她看不见,但她的记忆告诉她,那个地方没有温度。


家里不一样。


家里有妈妈做饭的味道,有沙发上她最喜欢的抱枕的触感,有电视机里新闻联播的声音。一切都是熟悉的,亲切的,但在黑暗中变得陌生而危险。


客厅和卧室之间有一道门槛,她以前闭着眼睛都能跨过去,现在却每次都被绊。


“小心!”妈妈从厨房冲出来扶她。


“没事。”她推开妈妈的手,“我自己来。”


她不想变成那种人——什么都依赖别人的人。但她每多走一步,就多撞到一件东西。茶几角磕到了膝盖,鞋柜的边沿刮伤了手臂,厨房推拉门的轨道绊得她差点摔个狗啃泥。


她站在客厅中间,茫然地转了一圈。


这个她住了十五年的家,忽然变成了一座迷宫。


“皎皎……”妈妈的声音在哽咽。


“我说了我没事!”她大喊。


喊完就后悔了。


她听到妈妈转身走进厨房,水龙头开了,水声很大,但盖不住妈妈的哭声。


她站在原地,攥紧拳头。


看吧,她在心里对自己说,你连让你妈不哭都做不到。你什么都做不了。你是个废物。


那天晚上,恋雪来了。


他敲门的方式和别人不一样——三下,不轻不重,中间停顿两秒,像是在给里面的人反应的时间。


皎皎坐在沙发上,听到这个敲门声,心跳漏了一拍。


妈妈去开门。


“阿姨好。”


“恋雪来了?快进来快进来,正好吃饭——”


“我给皎皎带了盲文书,先给她。”


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,然后停在沙发前。她感觉到他蹲了下来,他的呼吸在她膝盖的高度。


“皎皎。”


“嗯。”


“我排了两个小时的队,在盲文图书馆借到了五本书。有一本是《小王子》,盲文版的。你不是说你喜欢《小王子》吗?”


“我什么时候说过?”


“小学四年级,你写了一篇读后感,老师当范文念了。你忘了?”


她记得那篇读后感。


她写的是:“我想做小王子玫瑰园里的那朵玫瑰,不是因为它特别,是因为小王子会为它浇水、盖玻璃罩、挡风。如果有人愿意为你做这些,你就会变得特别。”


老师在旁边批了一个红红的“优”,还画了一个笑脸。


恋雪是怎么知道的?


“你偷看我作文本了?”她问。


“你放在我桌子上的,第二天要交给老师,怕忘带了。”


“那你也不应该看!”


“我已经看了,怎么办?要不你也看我作文本?”


“你作文本有什么好看的。”


“有一篇写你的。”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随意,像在说“今天天气不错”。


她的心脏猛地撞了一下胸腔。


“你、你写我什么了?”


“不告诉你。除非你先把《小王子》读完。”


他把书放在她手里。盲文的书很厚,纸很硬,封面上有凹凸不平的点字,她用指尖一个一个地摸——小、王、子。


三个字,她摸得很慢,像是在摸一件珍贵的宝物。


“恋雪。”


“嗯。”


“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?”


又是这个问题。


她问过一次,在医院里。他没回答。


现在她又问了一次。


沉默。


然后他说:“因为你值得。”


“我不值得。”她摇头,“我现在什么都做不了。我不能做饭,不能洗衣服,不能自己出门,连倒杯水都要人帮忙——我连给你倒杯水都做不到。”


“我又不缺你那杯水。”


“但我想给你倒!”她的声音忽然大了起来,“我想做点什么!我想让你知道我不是一个只能被人照顾的废物!”


客厅安静了。


厨房里妈妈炒菜的声音停了。她可能也在听。


恋雪没说话。


过了很久,她感觉到他的手覆上了她的手背。


他的手比几年前大了很多,指节分明,骨感修长,掌心有一层薄薄的茧——大概是打篮球留下的。她以前偷偷看过无数次这双手,但从没摸过。


现在她摸到了。


比想象中暖。


“你听我说,”他的声音很低,“你不需要给我倒水,不需要给我做饭,不需要为我做任何事。你只要活着。”


“活着有什么用?”


“活着的用处就是,”他停顿了一下,“你活着,我就有地方可去。”


她的眼泪掉了下来。


她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。她是他的“地方”?一个盲人能成为别人的“地方”?


但她不敢问。


她怕问清楚了,发现这句话不是她想要的那个意思。


她只是把那五本盲文书抱在怀里,把他的温度留在手背上,然后在心里说了一万遍“我好喜欢你”,一个字都没有说出口。


失明后的第一个生日,是恋雪陪她过的。


十五岁。


以前的生日,她会提前一个月就开始念叨,会跟妈妈要这要那,会请全班同学吃蛋糕,会穿着新裙子在学校里转圈圈,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今天是她的生日。


今年的生日,她不想过。


没有意义。


她看不到蜡烛的颜色,看不到蛋糕上的奶油花,看不到礼物的包装纸。


妈妈做了满满一桌子菜,都是她以前爱吃的——糖醋排骨、清炒时蔬、番茄蛋花汤。但她吃不出味道。


不是菜不好吃。


是她吃什么都是一个味。


医生说,这叫“失明后的味觉钝化”,是大脑在重新分配感官资源,会慢慢恢复的。但她觉得不是这个原因。


她觉得自己失去了“尝出味道”的心情。


“皎皎,吃块排骨。”妈妈给她夹菜。


“嗯。”


“好吃吗?”


“好吃。”她面无表情地嚼着。


门铃响了。


妈妈去开门,她听到门口传来熟悉的声音:“阿姨好。我来找皎皎。”


恋雪。


她的心跳又漏了。这已经成了一种条件反射——听到他的声音,心脏就不听使唤。


“恋雪来了?吃饭了吗?一起吃点?”


“吃过了阿姨,我来给皎皎送个东西。”


脚步声靠近。然后是窸窸窣窣的声音,像是什么东西被放在了茶几上。


“什么东西?”她问。


“你自己摸。”


她伸出手,在茶几上摸了半天,指尖触到了一个圆圆的、硬硬的东西,表面很光滑,顶端有一个小把手。


是个罐子?


不,不是罐子。罐子不会有这么规则的心形。


“到底是什么?”她不耐烦了。


“你猜。”


“我猜不到!”


“那你打开。”


她摸到了盖子,用力一掀。


一股香味扑面而来。


不是花香,不是果香,是一种淡淡的、温柔的、像是把整个春天都煮进去的味道。


“是……”她的鼻子猛地一酸,“桂花糕?”


“嗯。那家店的。就是出事那天你想买的那家。”


她愣住了。


那家店在城东,离医院开车要四十分钟。他腿上的伤还没好利索,走路还一瘸一拐的,是怎么去的?


“你……”


“我骑车去的,”他猜到了她要问什么,“不远。”


“骑车?你的腿——”


“医生说可以适当活动了。你别一惊一乍的,跟个老太太似的。”


她想笑,又想哭。


她把盖子盖上,又打开。那股桂花香再次涌出来,甜得她鼻子发酸。


“我给你准备了生日礼物。”他说。


“刚刚那个不是吗?”


“那是吃的,不算礼物。礼物是这个。”


她又伸手去摸。这次他直接把东西放在了她手心里。


很小,很轻,质感是柔软的布料。


她用手指仔细地摸——方方正正的,大概手掌大,一边是拉链,一边是细细的带子。


“香包?”她不确定。


“嗯。桂花味的。你不是说闻不到家里的味道吗?把这个挂在床头,就能闻到了。”


她把香包攥在手心里,攥得紧紧的。


她说不出话。


不是因为感动,是因为她的心脏被一种巨大的矛盾撕扯着——他越是对她好,她就越喜欢他;她越喜欢他,就越痛苦;越痛苦,就越想远离他;越想远离,就越做不到。


这就像一个死循环。


她被困在里面,找不到出口。


“恋雪。”


“嗯。”


“你以后……会一直对我这么好吗?”


“会。”


“万一你以后有女朋友了呢?”


“……吃饭吧,排骨凉了。”


他转移了话题。


但她听到了。


那一瞬间的沉默,和沉默之后的逃避。


答案是什么,她已经知道了。


那天晚上,她在日记里写道:


2012年11月7日,阴转晴。


今天我十五岁了。恋雪送了桂花糕和桂花香包。香包我挂在床头了,很香。他说会一直对我好,但我问他万一有女朋友怎么办,他没回答。


没回答就是回答。


他会有女朋友的。那个人不会是我。一个瞎子,凭什么。


但我还是好喜欢他。


恋雪,我好喜欢你!!


P.S. 今天的桂花糕很好吃。比出事那天想象的味道还好。


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。


失明后的第一年,皎皎学会了用盲文读书、用盲杖走路、用声音分辨每一个走进房间的人——妈妈的脚步声是轻快的,爸爸的是沉稳的,恋雪的是不急不慢的,像他的人一样,好像永远都不会慌张。


失明后的第二年,她学会了做简单的家务——叠衣服、擦桌子、用盲文标签给调料瓶分类。她还学会了用手机,把读屏软件开到最快,听语音的速度比明眼人看字还快。


失明后的第三年,她开始学钢琴。


“为什么是钢琴?”恋雪问。


“因为我看不见,但我能听。钢琴的声音很好听,”她顿了顿,“而且你不是说喜欢会弹钢琴的女生吗?”


“我什么时候说过?”


“高一的时候,你跟你同桌说的。你说‘会弹钢琴的女生很有气质’。”


“你怎么知道的?你又不跟我一个班。”


“我……”她差点说漏嘴,“我路过听到的。”


其实不是路过。


是那天她特意绕了一大段路,从他们班门口经过,就为了看他一眼。结果正好听到他跟同桌说这句话。


她记了整整三年。


恋雪沉默了几秒,然后说:“那都是胡说八道的。你别当真。”


“我已经当真了。”她说。


她学得很苦。


钢琴老师是个退休的老太太,姓林,教了三十多年钢琴,第一次教盲人学生。


“你的手型不对,指尖要立起来。”林老师把她的手按在琴键上。


“我看不到示范。”


“你摸我的手。”


她把手覆在林老师的手背上,感受每一个关节的角度、每根手指的力度。


“这样?”


“差一点。这里,手腕再放松。”


她一遍一遍地摸,一遍一遍地调整,一遍一遍地弹错,再一遍一遍地重来。


《小星星》的旋律,她练了整整两周才弹顺。


但她不觉得苦。


因为每当她弹琴的时候,恋雪会坐在旁边听。有时候在沙发上,有时候在地板上,有时候就在她旁边的琴凳上,肩膀挨着肩膀。


她看不见他,但她能感觉到他在。


那种感觉,比任何止痛药都管用。


2014年5月20日,晴。


今天终于弹会了《小星星》的全曲。恋雪听完说“还不错”。还不错!他居然说还不错!他以前从来不说我弹琴的事。这是不是说明他真的觉得不错?


我高兴了一整天。妈妈问我为什么笑,我说没有啊。其实我笑得嘴角都酸了。


恋雪,我好喜欢你!!


P.S. 今天是5月20号。他会不会知道这个日子的意思?应该不知道吧。他那么迟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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