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(一)
打劫皎皎曾经见过光。
那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光——是春天下午四点钟的太阳,透过梧桐树叶碎成金箔,落在一个男孩的睫毛上。
她记得那个画面记得太清楚了,清楚到失明后的每一个夜晚,她都能在黑暗里重新放映。
男孩大概七八岁,穿着蓝白条纹的T恤,蹲在公园的沙坑边,手里捏着一只发卡——是她刚刚跑过去时不小心掉落的,粉色的蝴蝶结,五块钱在地摊上买的。
“这是你的吗?”
他抬起头。
那一瞬间,5岁的打劫皎皎第一次理解了什么叫“眼睛里有星星”。
不是比喻。是她的眼睛、她的脑子、她整个小小的心脏同时接收到了一个信号——这个哥哥,和别人不一样。
她忘了捡发卡,忘了说话,就那样直愣愣地看着他。
男孩笑了,露出缺了一颗的门牙:“你是小哑巴吗?”
“你才是小哑巴!”皎皎回过神,一把抢过发卡,脸红了。
那是2005年,春天,地点是南城锦绣花园小区后面的街心公园。
没有人知道,这个平平无奇的下午,会成为打劫皎皎往后余生里,反复播放了无数遍的、唯一的彩色电影。
打劫皎皎不姓打劫。
她姓“达”,全名达皎皎。但她小时候说话奶声奶气,自我介绍总说“打劫皎皎”,逗得大人哈哈大笑,她自己也跟着笑,以为“打劫”是个好词。
后来这个外号就跟了她一辈子。
恋雪姓练,全名练恋雪。这名字一度让她觉得比自己还惨——“练恋雪,你爸妈是多喜欢雪啊?”“你管我。”恋雪从小就酷,不怎么爱理人,唯独对皎皎,会多说两句。
他们住同一个小区,同一栋楼,他住三楼,她住五楼。
两家父母是牌友,每周五晚上固定搓麻将,皎皎就被送到三楼和恋雪一起写作业。说是写作业,其实就是两个小孩趴在茶几上,一个写数学,一个画画,安静得只剩下铅笔沙沙的声音。
恋雪妈妈每次端水果进来,都要感叹一句:“这俩孩子,真像一对小人儿。”
皎皎听了耳朵发烫,把头埋得低低的。
恋雪毫无反应,继续写他的奥数题。
那年皎皎八岁,已经知道自己喜欢恋雪了。
她不知道这叫喜欢,她只知道——
看到恋雪和别的女生说话,她心里会冒酸泡泡。
恋雪考试得了第一名,她比他还高兴。
恋雪生病没来上学,她一整天的课都听不进去。
她把这种感觉归结为“因为他是最好的邻居哥哥”。
但日记本不会骗人。
2008年3月12日,晴。
今天恋雪在体育课摔了一跤,膝盖破了皮。我去给他贴创可贴的时候,他耳朵红了。他耳朵红了!他是不是也……算了,不可能。他肯定只是疼的。
恋雪,我好喜欢你!!
——那时候她才学会写感叹号,恨不得每个句子后面都跟两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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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子像被蜜泡过一样甜。
恋雪比她大两岁,永远走在她的前面——在前面帮她挡开拥挤的人潮,在前面帮她试奶茶的温度,在前面让她追。
“你能不能走慢点!”她气喘吁吁。
“谁让你腿短。”他嘴上这么说,步子却慢了下来,慢到她轻易就能并排。
“手伸出来。”
“干嘛?”
“给你个东西。”
他摊开手掌,她从口袋里掏出一颗草莓味的大白兔奶糖,小心翼翼地放在他掌心,指尖碰到他的皮肤,像被烫了一下,迅速缩回去。
“我不是小孩子了,不吃糖。”他说。
“那你扔掉啊。”
他没扔。
第二天,她在他书包侧袋里发现了那颗糖的包装纸,被叠成了一个很小的正方形,像护身符一样夹在文具盒的夹层里。
她假装没看到,但回家的路上一直在笑,笑得恋雪莫名其妙:“你今天吃错药了?”
“没有。”她笑得更大声了。
她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。就是开心。没有理由的、满到要溢出来的、像盛夏的蝉鸣一样聒噪又鲜活的开心。
如果时间停在这里就好了。
停在两颗大白兔奶糖就能开心一整天的年纪,停在她还没意识到“喜欢”是一种会痛的东西之前。
但时间不会停。
2010年,冬天的第一场雪来得特别早。
皎皎裹着恋雪的校服外套,缩在单元楼门口等雪停。恋雪去便利店买热牛奶,背影在路灯下被拉得很长,雪花落在他肩膀上,像撒了一层糖霜。
她忽然想——要是雪永远不停就好了。这样他就能一直走在雪里,她就能一直看着他。
“发什么呆?”他把热牛奶贴在她脸上,她被烫得“啊”了一声,抢过牛奶,低头咬吸管,掩饰红透的脸。
“恋雪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有没有……特别特别喜欢过一个人?”
他沉默了三秒。
“有。”
她的心跳漏了一拍,下意识抬头看他的眼睛。
他没有看她,而是看着漫天的雪,声音很轻:“但是我现在不能说。等我……等我再厉害一点。”
厉害什么?你已经是全校第一了。你要厉害到什么程度才肯说?
她想追问,但不敢。
她怕那个答案不是自己。
那是她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——喜欢一个人,和能不能和这个人在一起,是两件事。
而她,偏偏两件都想要。
如果你要问皎皎,失明前最后看到的画面是什么。
她会告诉你——是一场车祸。
不是车祸的瞬间,而是车祸前一秒,恋雪推开她的那个动作。
2012年,9月15日,周六。
她记得那天的阳光很白,白到刺眼。恋雪骑自行车载她去买桂花糕,她坐在后座,手轻轻抓住他腰两侧的衣服,风吹起她的马尾辫,她闻到街边早餐店的油条味、桂花树上甜腻腻的香、还有恋雪洗衣液的味道——是薰衣草味的,她记得很清楚。
“坐稳了。”
“我又不是三岁小孩。”
她刚说完,十字路口的拐角,一辆闯红灯的货车从右侧冲过来。
恋雪喊了一声,声音她没有听清。
她只感觉到一只手猛地把她从后座推了出去。
天旋地转。
她在柏油路面上滚了好几圈,膝盖、手肘、额头全部擦破,火辣辣地疼。她挣扎着爬起来,发现自行车的碎片散了一地,恋雪倒在血泊里,左腿以一个不可能的角度弯折着。
“恋雪!”
她跑过去,跪在他身边,手抖得不敢碰他。
他还有意识,眼睛半睁着,看到她在哭,嘴唇动了动,说的第一句话是:“你……受伤没有?”
“我没事!你别说话!救护车马上来了!”她抓着他的手放声大哭。
他费力地笑了一下:“那就好……那就好……”
然后他昏了过去。
而她,在哭得最凶的那一刻,忽然发现视线开始模糊。
她以为是眼泪。
她擦了擦眼睛。
还是模糊。
再擦。
更模糊了。
最后她看到的画面,是马路上自己的血——和恋雪的血流在一起,分不清是谁的。
红色的,浓稠的,在炽白的阳光下像一朵慢慢绽开的花。
然后,永远的黑暗。
诊断结果是:颅脑外伤导致的视神经损伤,永久性失明。
医生说得很委婉:“复明的可能性……微乎其微。”
妈妈在病房外哭得昏了过去,爸爸一根接一根地抽烟,把烟灰抖在走廊的禁止吸烟标志上,浑然不觉。
皎皎躺在病床上,睁着眼睛。
她看得见。
她“看见”了头顶的白炽灯是圆的,墙壁是浅绿色的,窗帘上有碎花图案,床头柜上摆着一束百合花——妈妈昨天买的。
她“看见”了。
因为她半个月前还看得见。这个世界的样子还新鲜地储存在她的记忆里,像一个还没退出的游戏地图,她闭着眼睛都能走。
但很快,这些画面会褪色。
不是遗忘,是那种“知道自己知道”的感觉会慢慢变淡。就像你记得小时候住过的房子,但你记不清沙发的颜色,记不清窗户朝哪边开,记不清阳光照进来的时候影子落在哪个角落。
她会忘记光的样子。
这是医生没有告诉她、但她隐隐约约感觉到的事。
她的余生,将在一种逐渐模糊的记忆中度过。
而最残忍的是——她会忘记恋雪的脸。
那个让她第一眼就心动的、眼睛里有星星的少年的脸。
她会在某一天醒来,发现自己再怎么用力想,也想不起他的眉骨有多高、鼻梁有多挺、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往哪边歪。
她会在黑暗里拼命地摸自己的脸,幻想能从自己脸上摸出他的轮廓。
她会把一张照片贴身放了十几年,以为那是他们的合照,其实只是她自己。
但这些,都是后来的事了。
现在,此刻,15岁的恋雪拄着拐杖,一瘸一拐地推开她的病房门。
他的左腿打着石膏,脸上还有未消的淤青,头发乱糟糟的,整个人狼狈得不像话。
可他在笑。
“皎皎,”他走到她床边,轻轻握住她的手,“我来了。”
她没说话。
她不想让他知道她在哭。
但眼泪这种东西,从来不会和主人商量。
恋雪的拇指摩挲着她的手背,粗糙的、带着薄茧的触感,和以前不一样了——她忽然意识到,这是她第一次,用“摸”的方式感受他。
“别哭。”他说,“我当你的眼睛。”
“你怎么当?”她哽咽着问。
他不知道怎么回答这问题。
他只是把她的手拉过来,放在自己的脸上。
“你记住,”他的声音有些颤抖,但每个字都很用力,“这就是我。练恋雪。你的眼睛看不见了,但是你的手代替眼睛,你的耳朵代替眼睛,你的心代替眼睛——你摸到的、听到的、感受到的我,就是真正的我。”
她的手指顺着他的额头往下,摸过他的眉骨——比以前更硬了。摸过他的眼睛——是湿的。他在哭。摸过他的鼻梁——很高,小时候她就喜欢这一点。最后摸到他的嘴唇——在笑。
明明在哭,嘴唇却是笑的形状。
她的心被攥紧了。
“恋雪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?”
他沉默了很久。
久到她的手指从他的脸上滑落,久到她以为他已经走了。
然后她听到他的声音,很轻很轻,像是怕惊动什么似的:
“因为你在。”
“什么?”
“因为你在这个世界上,”他说,“所以我要对你好。没有理由。”
她想说我喜欢你。
那句花已经开到了喉咙口,花瓣碰到了牙齿,只要再用力一点点,就能从嘴里飞出去。
但她咽下去了。
因为她在他的沉默里读到了一句潜台词——他对她好,是因为愧疚。
是他推开了她,她没有重伤,而他断了腿;是他骑车带她出门,才会遇到那个货车;是她需要被照顾,而他必须负起责任。
如果她表白,他会怎么回答?
接受?那到底是喜欢,还是责任?
拒绝?她能承受吗?
两个选项,都是深渊。
所以她笑了笑,把手收回来,假装刚才的触碰只是一次普通的告别。
“恋雪,你腿还没好,快回去躺着吧。”
“……好。我明天再来看你。”
他走了以后,她用床头柜上的盲文板,压出第一行凸点。
那是她转到盲文日记本上的第一句话:
“今天见到一个好特别的人——恋雪。为什么特别呢?我也不知道,哈哈。”
最后两个字,她打了很久。
因为她一边打一边哭,眼泪滴在纸上,把纸打湿了,凸点都被泡软了,压不出形状。
但她不想停。
从今天起,她的世界只有黑暗、声音和触觉。
而恋雪,是黑暗中唯一有形状的人。
失明后的第一个月,皎皎学会了三件事。
第一件,是用盲杖。
那根白色的小棍子,被恋雪塞进她手里的时候,她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可笑了——她要靠一根棍子走路,像那些她在街上偶尔瞥见的盲人一样,小心翼翼地戳着地面,一点一点地往前挪。
她恨那根棍子。
她更恨自己需要那根棍子。
“我不用。”她把盲杖推到一边。
“你必须用。”恋雪的声音不容置疑。
“我不要!”
这是她失明后的第一次发脾气。她把桌子上能够到的东西全部扫到了地上——水杯、药瓶、护士留下的体温计——噼里啪啦碎了一地。
隔壁床的病人被吓到了,按了呼叫铃。
恋雪没躲。
他就站在那里,任由一个玻璃杯碎片弹到他的小腿上,划出一道浅浅的口子。
“闹够了吗?”他问。
“没有!”她哭喊着,“你走!你走啊!我不想让你看到我这个样子!”
“我什么样子没见过?”他的声音很平静,平静到残忍,“你五岁的时候尿过裤子,七岁的时候从秋千上摔下来磕掉了半颗门牙,十岁的时候因为期末考试没考好把自己锁在厕所里哭了一个小时——你以为你还有什么样子是我没见过的?”
她被噎住了。
眼泪还在流,但她不喊了。
恋雪蹲下来,一点一点收拾地上的碎片。他的手被划破了,她听到他吸了一口凉气,然后继续捡。
“你把我的手也划破了,”他说,语气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,“现在我们扯平了。明天开始用盲杖。”
她没回答。
但第二天,当他把盲杖递过来的时候,她接了。
第二件事,是认路。
从病房到走廊尽头的洗手间,一共五十六步。从洗手间到护士站,再走回来,一共一百一十三步。
恋雪用脚步给她量了整层楼的每一条路线,然后手把手地教她数步子。
“你走得太快了,”他按住她的肩膀,“慢一点,让每一步都踩实。”
“你为什么知道这么多?你又没瞎过。”
“因为你瞎了,所以我必须知道。”
这话说得太直白,直白到她的心猛地抽了一下。
“恋雪,你不用——”
“我想。”他打断她,“我想知道怎么照顾你。我想了很久了。”
从你出事那天起,我每天都在想这个问题。他在心里补了一句,但没有说出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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